9月23日下午,学校召开争创教学成果奖工作部署会,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国强就教学成果奖相关事宜作了详尽说明。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吕闽主持。

张国强指出,教学成果奖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该奖项覆盖学历与非学历教育领域,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类分别评选,每四年评选一次,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张国强介绍,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目前分为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产教融合、职教出海、信息技术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等赛道。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国内首创、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具备上述条件的,由教学成果持有单位或教师,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教育厅或者国家部委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厅或教指委向教育部推荐。
张国强强调,教学成果奖是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的高度认可,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找准教学成果与国家战略的契合点。同时,紧密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优势,深度挖掘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优化、实践教学创新等方面的亮点与成效,将其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教学成果。成果内容应具备普适性和示范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展现我校在高职教育领域取得的突出教育教学成绩。
各教学系部负责人,部分骨干教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