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通知,现就
2017
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
、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
“
十三五
”
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允许申报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
2
项。
4
、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
80%
的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以
2016
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
2017
年申报项目数量。
5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2
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二、支持方式
1
、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事前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
2
、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
http://221.214.94.50:81/idpweb/),请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省属单位由省主管部门推荐;部属高校可直接推荐;地方申报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
联系教育与科研处李晓明老师要平台账号,并于
3
月
17
日上午
12
点前平台填报完毕申报材料。
教育与科研处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