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2016年科技统计年报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安排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神,现组织学院2016年度教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和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
一、材料报送程序
为了使各部门做好自己的备案,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准确的调用相关成果数据和材料,不接收教师的个人报送,专兼课教师须将成果集中报送到所属教学系部,由所属教学系部备案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育与科研处。
非任课老师将材料报送到所在部门,由部门统一报送,已经报送到教学系部的兼课教师的成果不再报送到所在工作部门。
二、报送内容
(一)《部门教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
(二)教科研成果作证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期刊以上论文。要求报送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所在页面。检索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我院学报论文此次不报送。
2.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要求报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复印内容为:封皮;有教材出版社、出版日期、字数、页数、号等基本信息的页面;有作者及作者分工的页面;目录。
3.获奖。包括教研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跟自己专业或工作相关)的比赛获奖、指导学生比赛获奖(要求跟自己专业或工作相关),院级的比赛此次不报送。
要求报送获奖证书的原件。部门统一报送时,现场扫描,扫描完毕,由报送人现场拿走,教育与科研处一概不留存证书原件。
4.专利。要求报送原件。部门统一报送时,现场扫描,扫描完毕,由报送人现场拿走,教育与科研处一概不留存专利原件。
5.课题。主要报送对外合作参与但学院科研处没有备案的课题材料。材料包括:立项材料和结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下现场拿走) ,本项材料只在学院统计备案,目前没有经费奖励。
6. 参加学术会议及提交会议论文情况。本项只提供excel信息统计数据即可,先不需提供材料,本项只是学院统计备案,目前没有经费奖励。
以上材料原件原则上留存教育与科研处备案。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12月20日、23日两天。(因需要核对扫描资料,如需提前报送请先电话联系。)
报送地点:办公楼2515办公室(教育与科研处);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89709901。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见学院网站的“教研科研”—“规章制度”。
教育与科研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