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鲁教科院〔2016〕15号文件,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精神,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网络,充实教科研力量,充分发挥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的专家以及改革发展示范校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引领与带动作用,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拟成立山东省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教研中心。并组织中心成员推荐事宜。现转发如下:
一、性质与任务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教研中心是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指导下对我省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也是兼职的教科研组织。根据省教科院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领域的各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职业教育决策服务,为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服务。
二、课程与专业范围
拟成立的公共基础课程教研中心主要包括德育、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
拟成立的专业教研中心主要包括数控技术、自动化、计算机、财经、餐饮旅游等专业。
三、成员组成
公共基础课程教研中心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成员若干。
专业教研中心设主任单位1名、副主任单位3名,单位成员及个人成员若干。
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教研中心个人成员均包括高职和中职院校的省市骨干教师(如齐鲁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学校教学与科研管理人员、教科研部门的教研人员等。
四、推荐条件
教研中心个人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师德高尚,具有奉献与合作精神,热心教科研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熟悉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教材以及教学改革状况;教育教学及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从事本专业与课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推荐办法及名额
公共基础课程教研中心,各高职院校共可推荐7~10名成员,同一学科只能推荐1名。
专业教研中心,各高职院校每个专业可推荐个人成员1~2名。
六、其它
教育与科研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