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与管理有关部门:
近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5]51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高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学校领导可参与著作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申报者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将申报的论文、著作原件及申报表(见附件)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3:00前报教育与科研处2515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邮箱:cjxyjys@163.com,联系人:纪海燕,联系电话:89709901。
教育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择优上报。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学院申报限额3篇论文、2部著作。通知电子版见学院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目。
教育与科研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