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5年度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谈判邀请
一、项目名称:2015年度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学院2015年度内的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维修项目等零星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谈判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外地企业须持相关管理机构备案的进济备案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要求:谈判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外地进济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进济备案证明(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且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参加谈判会并交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承揽过的高校类似项目不少于三项(谈判时须提供项目代理合同原件), 另需提供一份盖公章的复印件放入谈判文件内。
企业资质、荣誉:企业与招标相关的各类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级别及企业近三年的各种获奖情况(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另需提供一份盖公章的复印件放入谈判文件内。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2012年至今)
项目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部要求专业配套,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招标工作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招标师资格,身体健康,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历。
五、谈判内容:根据本项目特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项目造价(附表)竞报代理费率(详见附表,未按要求填报,谈判文件作废)且密封完好,待谈判时一并递交,作为谈判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企业业绩、资质、荣誉、信誉等情况汇总后,综合排序。最终选定一至二家单位进入学院2015年度零星项目采购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库。
谈判文件递交一份正本即可,文件均需密封完好且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另需单独密封一份,作为唱标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六、谈判时间: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整。之后提供的所有谈判文件概不接受。
谈判地点: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办公楼402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如有任何疑问可在谈判前书面提出,由学院招标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未按本谈判邀请要求递交的谈判文件,我院均拒绝接受。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标审计办公室
联系人:贾生广 15605311686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