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我院2015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和内容
(一)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指示精神,在全院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教科研氛围,以科研促进教学。
(二)紧紧围绕我省和建设行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围绕我院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围绕热点难点,对其中出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三)根据各级部门发布的重点研究领域、专项研究方向进行研究,为下一步申报纵向课题打下基础。
(四)把握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特色、未来发展特色,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研究。
(五)研究的成果应该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对学院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推动作用。
二、申报类别
1.科研项目
2.教学改革项目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三、申报具体要求
(一)课题研究原则上要与岗位工作相结合。
(二)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课题组要有合理的梯队结构,参研人员限 5人以内(含主持人),并且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兼报。申请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其他课题的研究。
四、项目立项程序
(一)申报学院教科研项目,由项目申请者认真填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并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教学改革方面的课题可以参考《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研究课题指南(试行)》,其他课题结合自己的专业确定课题研究方向;
(二)申请者所在部门(系、部、处)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填写部门课题申报汇总表,汇总后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送教育研究室。
(三)教育研究室审查汇总后,将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或组织专家组和课题负责人进行项目汇报、答辩和评议,最终投票决定课题的通过与否。原则上,对外的课题优先推荐已立项的院级课题。
集中报送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13日(周四、周五)两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89709901
教育与科研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