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厅鲁教科处函[2015]2号文件要求,我院将组织申报教育厅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请申报人于3月9日将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育与科研处2515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我院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限额
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申报限额为4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1份),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有条件的高校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可从教育厅科研处网站下载。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 2015年3月9日
报送地点:25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9709901
电子邮箱:cjxyjys@163.com。
具体通知及附件详见学院外网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目
教育与科研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