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考取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证明材料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家庭的学生;
2、经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提供《贷款受理证明》的学生;
4、因其他特殊事由,在报到时无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第五条 “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申请: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材料或《贷款受理证明》,到各教学系学生科长处领取、填写《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初审及备案:各教学系接受申请并初审,系党支部副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科长核实新生入学信息后,在《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本系记录备案。
3、复核及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及《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批意见,在《申请表》上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并向学生发放《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绿色通道”通知单》。
4、缴费:新生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绿色通道”通知单》(I联),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5、入学:辅导员保存新生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绿色通道”通知单》(Ⅱ联)和学费缴费单据,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经“绿色通道”入学新生的后期工作
1、新生入校后,班主任进一步核实经“绿色通道”入学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深入了解其日常生活和消费等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协助做好工作。
2、经“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要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签订还款保证书,尽快还款。还款保证书、《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和学费缴费单据存入本人诚信档案。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和条件,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奖助学金等资助支持。
4、各部门对经“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5、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在补齐全部学费,不存在其他欠款后,方可有获得毕业证书的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5年9月修订实施。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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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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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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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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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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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工/城/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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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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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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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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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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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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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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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助学贷款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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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申请缓交金额及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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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人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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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户籍地:          ,人口数    ,家庭经济来源         ,家庭年收入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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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履行承诺,如违者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签 名:              201 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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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系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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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 名: 
            201 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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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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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 名(公章): 
            201 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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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领导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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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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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