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的鲁社规办字〔2015〕5号文件通知,我省将组织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
2.本年度项目设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青少年研究、金融研究及外语研究等几个专项。
3.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二、结项鉴定要求
1.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
2.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
3.免于鉴定。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可直接结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不能超过35岁。青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2.申报限额:选题指南中 “五、中共山东党史研究专项”和“六、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可以任意报不限额。其他所有选题共限额3项。
3.申报项目:(1)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凡以结项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经费来源: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一般项目资助3至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5至8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
5.申报内容: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7月17日,2515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7份)、自筹经费来源证明书、项目情况表。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jxyjys@163.com.
教育与科研处
2015年7月9日